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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心理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心理学 学制:2年 费用:586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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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在职博士DBA招生简章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2年 费用:168000元 上课地点: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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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父大学工商管理博士(DBA)招生简章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2年 费用:188000元 上课地点: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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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心理学 学制:2年 费用:586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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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历史学 学制:2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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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大数据与数字经济研究方向高级课程班招生简章(可申请博士学位) 专业:管理学 学制:2.5年 费用:13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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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哲学方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哲学 学制:2.5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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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管理哲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哲学 学制:2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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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巴黎九大-上海交通大学在职博士/EDBA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3年 费用:480000元 上课地点: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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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技术创新与产业经济研究方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可申请博士学位) 专业:管理学 学制:2.5年 费用:13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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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方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艺术学 学制:2.5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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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欧洲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DBA招生简章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2.5年 费用:238000元 上课地点:国外 |
为了鼓励博士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我校实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并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与奖励,特制订此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学位获得者(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除外)。论文全文及其摘要均应使用中文撰写。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申请评优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成果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论文工作中取得了创新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作者基于论文核心内容的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方面高于学校的基本要求,且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上取得突出成绩。
2.论文材料翔实,写作规范,计算准确,推理严密,格式标准,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
3.论文受到同行评阅专家的高度评价,博士学位论文评分量化总平均分在90分以上,且其中“科研能力、论文创造性及工作量”单项分值要求在90分以上。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申请评优的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和成果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论文选题涉及相关学科、专业中的重要问题,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工程硕士论文选题面向专业领域的生产实际,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作者基于论文核心内容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至少正式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论文材料翔实,写作规范,计算准确,推理严密,格式标准,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
3.论文受到同行评阅专家的一致好评,同行专家评价均在85分以上。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1.首先应由学位论文作者在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同时提交要求参加评选优秀的申请书。申请书中应附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2.对参加评选优秀硕士论文的学位论文,应聘请三名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两名外单位专家;论文采用匿名评阅,由各学院负责送审,并对论文评阅意见进行统一汇总。对参加评选优秀博士论文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送审并对论文评阅意见进行统一汇总。
3.各学院对参加评优的学位论文,按一级学科分别组织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的统一答辩委员会,申请评优的博士生和硕士生集中进行答辩。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评分,按照当年毕业研究生数的一定比例,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各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最终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当次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博士学位总人数的10%,各类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当次向校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该类硕士学位人数的5%。各学院在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时,应对论文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指明论文的创新点。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论文评审意见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范围(名单)。
五、其它
1.公示
为了增加校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质量,设立为期7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无异议的论文被确定为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表彰奖励
对获得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1000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500元,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奖励按学校相关绩效管理办法执行。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按相关办法执行。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基金,基金额度由研究生院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经学校审批后使用。
3.对已获奖的学位论文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有作假行为的,或发现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华北电力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称号并予以公布。
4.本评选及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凡在本办法发布之前原有文件与此办法不符之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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