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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心理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心理学 学制:2年 费用:586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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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在职博士DBA招生简章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2年 费用:168000元 上课地点: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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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父大学工商管理博士(DBA)招生简章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2年 费用:188000元 上课地点: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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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心理学 学制:2年 费用:586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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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历史学 学制:2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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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大数据与数字经济研究方向高级课程班招生简章(可申请博士学位) 专业:管理学 学制:2.5年 费用:13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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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哲学方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哲学 学制:2.5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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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管理哲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哲学 学制:2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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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巴黎九大-上海交通大学在职博士/EDBA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3年 费用:480000元 上课地点: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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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技术创新与产业经济研究方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可申请博士学位) 专业:管理学 学制:2.5年 费用:13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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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方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艺术学 学制:2.5年 费用:88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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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欧洲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DBA招生简章 专业:工商管理 学制:2.5年 费用:238000元 上课地点:国外 |
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范围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二)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从2013年起,不接受已参评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初选组织工作
(一)我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鉴于自治区优秀博士论文评选正在进行之中,我区本次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初选工作与我区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结合起来进行。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配我区的初选名额为2个。请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已报送的自治区优秀博士论文中择优推荐参评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的初选论文,并确定推荐顺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根据全区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情况和各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初选名额确定我区参加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的初选论文名单。
(二)各学位授予单位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论文质量。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对评选工作做出适当调整。将增加通讯评议专家数量,在按一级学科实行复审专家回避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复审专家的遴选范围,加大入选论文公示力度,公示入选论文全文。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请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于2012年3月12日前将评选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到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博士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2份,论文原文不再报送。
(2)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作者简况表。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交一式2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夹放在一起。
(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1份,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一式2份。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位论文申报参评学科须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各单位在报送论文时,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除此之外,不再提交其它任何辅助证明材料。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要求,可能随机抽取国家图书馆保存的博士学位论文代替各单位报送的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送评。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3.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盖单位公章代替。
4.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四)有关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如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除填写自设学科代码及名称外,请再填写一个与自设二级学科相近的现有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2.请另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该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论文送审。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若证明材料与报送自治区优博材料相同,可不再提供。
3.数据库文件格式、评选办法、学科代码及名称均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或查询。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邮政编码:010011
电子邮箱:nmg_x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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