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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招生指南?

2017-12-30 21:24:22责任编辑: 在职研网 来源:http://www.zzywang.com 关注量:

  金融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4423 联系人:李珩 计划招生:27 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实行统一考核和录取;②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③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④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⑤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具体事项请查询《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20204 金融学 01 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
02 国际金融
03 货币理论与政策
04 证券期货
05 公司金融
徐龙炳、杨金强、陈选娟、肖 林
奚君羊、丁剑平、于 研、金洪飞
冯 玲
戴国强、邹 平、柳永明、曹 啸
盛松成
陆 蓉、罗 丹、朱小能
李 曜、徐晓萍、刘莉亚、郭丽虹
何 韧、李 科、马文杰、邓 辛
“申请考核”制选拔
0202Z8 金融数学与
金融工程
01 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
02 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
王明涛、王安兴
陈 云
“申请考核”制选拔
99J1
(0202J1)
信用管理 01 信用管理 李 宏 “申请考核”制选拔 应用经 济学、
工商管理和理
论经济学的交
叉学科, 授经济
学学位
0202Z7 保险学 A 组:01 保险学
B 组:02 精算学
钟 明、程 江、粟 芳
赵桂芹
“申请考核”制选拔

  附:金融学院 2018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金融学院 2018 年实施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

  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30 或 IELTS ≥6.0 或 TOEF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此外,还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有很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要求;

  (3)往届生需在学校规定的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2017-2018)目录》)或具有其它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 Æ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Æ提交申请材料Æ初审Æ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向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费(250 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九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出版专著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不超过 5 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金融学权威学术期刊(我院认定的金融学中文权威期刊 B 及以上期刊、国际学术期刊、学校认定的经济管理权威期刊 B 及以上期刊、国际期刊,具体见http://ky.shufe.edu.cn/structure/kyc/mlcx.htm)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推荐信:两位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封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推荐信;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外语水平证明;

  (9)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上海财经大学毓秀楼 203 室 李珩收(邮编 200433)

  联系电话: 021-65904423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 2017 年 12 月。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 5 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17 年 12 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 2017 年 12 月底。

  2、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聘请至少 5 位具有博导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面试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金融学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制定奖学金及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并及时公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http://www.zzywang.com/zaizhiboshi/shufeboshi_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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